夜间噪音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的
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易七淄苷之间。
根据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"夜间"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。
1、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,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,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,属于噪音污染。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。
2、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、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。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,但是大同小异,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。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,14时到19时。
3、晚11点到次日早7点,分贝高于80分贝,即为扰民。
扩展资料:
噪音种类
1、交通噪声
交通运输工具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属于交通噪音。具有两个特点:存在十分广泛。汽车噪音是城市噪音的主要来源;空中交通的迅速发展,提高了机场临近区域的噪音水平;通常音量都很大。机场附近的噪音响度大约在75dB~95dB之间。
2、职业噪音
在工作场所中的噪音是第二个主要的来源。职业噪音的第一特点是都为宽带噪音,特别是办公室里的噪音,是由各种不同频率的声音组合而成的。另一个特点是具有广泛性,并且音量都很大。
3、建筑噪音
环保署在1986年成立时,建筑噪音是主要的问题。当时,市区建筑地盘的打桩机每天12小时运作,每12位市民便有1位受到打桩噪音滋扰。政府于1989年实施《噪音管制条例》,其后逐渐加强管制建筑噪音。
已建区的建筑工地每日只可进行3至5小时打桩工程,而且必须采用低噪音打桩设备,其他嘈吵建筑工序则受管制。然而,日建筑噪音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。人们正探究问题症结,并鼓励建造业成员自律守法,改变他们把罚款纳入经营成本的错误观念。
参考资料来源: